(中央社记者高华谦新北19日电)新北殡仪馆人员涉集体收贿遭起诉,监察委员今天认为有主管监督机制失灵等,提案纠正新北殡葬处;新北民政局说,此案是殡葬处主动移送的政风案件,将持续精进防患未然。
监察委员蔡崇义、王丽珍、张菊芳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新北市殡葬处21名员工自民国109年2月1日起,以细心挑出骨灰中的杂质、加快火化速度、挑选特定时辰火化、使火化后头骨更具完整性、协助密封骨灰罐及其他妥适处理遗体等名义涉嫌收受殡葬业者共新台币3053万余元贿款,属集体且有规模计画性犯行。
监委提到,他们所涉案件及收贿行为,几乎都在新北市殡葬处殡仪馆火化场内发生,毫不避嫌要求并收受业者贿赂,公然将公家机关办公处所当犯罪场所,而新北市殡葬处是在检、调机关侦办后始发觉,主管监督机制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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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府民政局表示,殡仪馆人员收贿事件,是民国111年由新北市殡葬处主动移送的政风案件。殡葬处已进行内部检讨改善,对于相关主管督导不周部分作成行政惩处,并将现有人员重新编组,也加强政风现场督导作业及加装监视器。
民政局说,每周也施行法令宣导,并不定期到现场办理端正政风查察作业;就监察院所纠正事项,殡葬处将持续精进、防患未然。 (编辑:张铭坤)11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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