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大桃坪土資場開發案有條件通過 自救會仍反對 | 地方 | 中央社 CNA

(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1日电)苗栗县大桃坪土资场开发计画今天在非都市土地审议大会中「有条件通过」。反大桃坪自救会成员忧心土资场恐严重冲击在地观光、交通安全及用水,仍表达坚决反对立场。

苗栗县政府工商发展处今天针对造桥乡大桃坪土石方资源堆置场开发案召开开发计画审议大会,经与会专家学者及相关单位讨论决议附带6项承诺有条件通过。

县府透过新闻稿说明,业者在造桥乡大桃坪段申设土石方资源堆置场,开发案申请基地总面积约26公顷,其中特定目的事业用地(填埋区)12.37公顷,占47.35%;国土保安用地(生态绿地及缓冲绿带)13.04公顷,占49.90%。

审议决议承诺条件包括,该场填埋完成后仅供造林使用,不会在土地再利用行为;场址未来营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国定假日与连续假期不营运,办理大型观光活动时亦配合暂停营运收容作业。

县府表示,在运输交通量部分,经专业评估,衍生交通量不会对当地造成交通明显冲击;同时,将严格要求业者在运输动线之重要节点处,加派交通管制人员及措施,以维护乡亲及一般游客用路安全。

此外,营运收容之营建剩余土方,以苗栗县境内营建剩余土石方以及县内水库清淤后之水库淤泥为主,以活化水库之有效库容为主。业者并承诺提拨一定金额供作乡里与社区公益使用,相关职缺优先提供聘用当地住民。

县府表示,依据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规定,申请营建剩余土石方资源处理场设施,采2阶段审议,今天专责审议小组先就开发计画土地使用分区计画有条件通过申请同意,申请人需于3个月内,再检具使用地计画向县府申请许可审议通过,再提送内政部国土署协审核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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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桃坪土资场开发案引发造桥乡大龙村及邻近头屋乡明德村反弹,地方组成自救会多次陈情抗议。明德村长谢文达告诉中央社记者,土资场主要出入道路为明德水库周边的县道126线,未来砂石车行经路线与环湖自行车道路线有重叠,势必带来扬尘、废弃空污、交通安全问题,将严重冲击在地观光;此外苗126线居民都采用简易自来水,也惟恐地下水源遭污染。

谢文达说,明德水库观光发展是村民仰赖重要收入来源,今天审议决议的附带承诺无法让地方安心,仍坚决反对设置土资场。 (编辑:方沛清)11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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