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朝鄰居父子灑汽油要點火 又爬屋頂遭判刑 | 社會 | 中央社 CNA

(中央社记者郑维真彰化27日电)詹姓男子去年4月朝邻居父子洒汽油,还拿喷火器准备点火,被依故意对儿童犯杀人未遂罪处8年刑期,11月又无故爬上邻居屋顶,法院近日依犯无故侵入住宅罪处拘役30日。

根据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判决书,詹姓男子因与邻居有嫌隙而心生不满,去年4月趁邻居父子要外出时,不仅朝父子洒汽油,还持喷火器转动开关,幸好被推倒在地才没点火成功。

不过,父子分别受有左侧眼表层角膜炎及疑似吸入有机溶剂气体等伤害,詹男遭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未遂罪处有期徒刑8年,可上诉。

詹男去年11月半夜2时许又从自家顶楼架设梯子,爬越至这名邻居住家屋顶,逗留超过1小时才离去,邻居得知后报案。

詹男否认无故侵入邻居住宅,辩称他要巡视水塔漏水,量测自己要加盖铁皮屋的长度。

法官认为,被告所涉杀人未遂已遭判刑,告诉人不可能同意被告进入其居住范围,且被告在夜深人静、光线不足情况下,巡视水塔或量测要加盖的铁皮屋长度显不可采,依犯无故侵入住宅罪处拘役30日,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编辑:谢雅竹)11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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