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7/15 19:47(7/15 19:51 更新)
(中央社记者黄郁菁屏东县15日电)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今天在小琉球中澳沙滩办理海龟野放,宣布友善路灯等5项友善环境措施,行政院副院长郑丽君出席表示,未来将持续支持海委会订定海洋保育法子法。
海保署今天在小琉球白沙国小办理「海龟的微笑是我们的骄傲」活动,邀及在地政府机关、学校、民间企业与团体参加,共同宣誓以「友善路灯」、「船速减慢」 、「友善产卵栖地」、「保育传承」及「在地守护」等5项友善环境措施作为目标。
郑丽君接受媒体联访表示,行政院支持海委会提出的海洋污染基金设置,也很高兴上周五立法院三读通过「海洋保育法」,接下来将全力支持海委会订定相关子法,海洋保育法能落实对海洋环境保护,以及维护生物多样性保育与复育工作。
海洋委员会主任委员管碧玲表示,与屏东县政府、交通部观光署大鹏湾风景区管理处及航运业者等单位合作,共同响应船舶离岸际1浬减速,降低海龟被撞击风险;感谢行政院、立法院各党派支持海保法通过,希望在1年内分两阶段完成相关子法公告。
管碧玲指出,小琉球充满宝贵生态资产,但岛上旅客数屡创新高,影响海洋生物栖息环境,为维持游憩活动、海洋生态与海洋生物活动三方平衡,海委会营造海龟产卵栖地,与研发友善环境路灯的屏东在地企业雄鸡照明合作,汰换产卵沙滩周围原有路灯,以减少光害,让稚龟能够顺利爬向大海。
管碧玲提及,今天野放的绿蠵龟即是透过海保救援网(MARN)在各单位的分工合作下成功救援,这只海龟遭渔网割伤,救援后又在它食道内发现鱼钩,经海生馆180天治疗,才康复回归大海。
郑丽君与海保署、交通部航港局、大鹏湾国家风景区管理处、屏东县政府等各单位,在宣誓仪式后与白沙国小学童一同前往中澳沙滩野放海龟,现场郑丽君请小小巡查员为编号G125海龟命名;小小巡查员以亮橘色制服为灵感将海龟命名为「小橘」,「小橘」随后在众人目光之中缓步回到海洋家园。
海保署呼吁,海洋野生动物居住环境已与人类密不可分,日常生活应减少使用一次性塑胶制品、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等,若发现搁浅受伤海龟或鲸豚,应拨打海巡专线118,由海保救援系统妥善处理。 (编辑:谢雅竹)11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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